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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專項扣除是指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,可以稅前扣除。
根據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》第23條的規定,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和年滿60歲、子女已去世的祖父母。也就是說,贍養公婆或公婆的費用不符合個人所得稅的附加扣除條件。在被撫養人中,年滿60周歲的父母僅指納稅人的親生父母、繼父母、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被撫養人。贍養老人特別附加扣除對象包括所有有贍養義務的子女。也就是私生子,收養的孩子,繼子女;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去世,孫輩和孫輩有贍養的義務。
贍養老人是不是只能填一個?
贍養老人不是只能填一個。但無論是贍養一人還是贍養兩名老人,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額度扣除,如果有多名被贍養人,贍養金額由每名被贍養人人均分擔2000元。